奖励工作,是我军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组织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搞好奖励工作,对于激励先进,鼓舞斗志,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作战、训练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1、奖励的目的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奖励的目的在于维护纪律,鼓励先进,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保证作战、训练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
2、奖励的原则
奖励应当坚持下列原则:1)严格标准,按绩施奖;2)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3)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奖励的项目
军队奖励项目,按照《纪律条令》规定,分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荣誉称号五个项目。这五个项目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