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
为切实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考核和学位授予工作,根据《第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学位实施情况,我院拟定了《第四军医大学关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综合考核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此件下发,请你们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并将修改意见汇总后于12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处。
附件:专业学位毕业综合考核和学位工作指导意见.doc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景静姝 电话:774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