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精品战略和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院拟对《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规定》进行调整修改。上学期研究生院邀请部分专家对原有的导师遴选标准进行了修改,并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进行了讨论。现将此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全校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10月20日前反馈到各单位教学科研办或医院教务科,也可以直接发送到下列邮箱:dangxr@fm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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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暂行规定.doc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
联 系 人:党小荣
联系电话:77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