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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时间:2008-07-15 来源: 作者: 浏览:

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了更好地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进一步加快我国博士后事业发展,国家在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基础上设立特别资助,对取得了自主创新研究成果和在研究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博士后,给予10万元的特别资助经费。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通知和军队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的安排,200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军队系统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取得了创新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申报: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一等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博士后;

3、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后;

4、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

5、单位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紧缺人才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6、在重点学科设立的流动站中,从事科研工作的骨干博士后;

(四)申报本次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不能申报今年下半年的面上资助。

二、申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一式11份(其中含原件3份);

2、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1份,内容包括:主要论蓍版权页、主要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表现成果业绩、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材料等,加封面、目录,左侧装订;

3、申报材料电子版1份

三、申报程序

1、下载申报软件后安装,通过填报软件填写。军队系统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填报软件须在军网下载,请与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联系。)填毕通过“检查保护”对申报表信息进行字段检查,生成“保护文档”,打印纸质材料,同时拷贝“保护文档”的电子版。

2、将申报材料上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军队博士后管理信息中心分配的各流动站申报指标上报参评。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其他的创新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

2、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蓍的需注明位次。

3、申报材料务必于7月21日前上报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联系人:蔡志华

电 话:774441

 研究生院教学培养处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