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它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政工条例》在规定我军政治工作必须继续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基础上,明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政治工作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并把“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作为我军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内容,列为各级党委、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的首要任务职责。
2.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军委胡主席在2004年12月军队一次重要会议上首次提出,即,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这“三个提供、一个发挥”历史使命的提出,进一步确立了军队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拓展了军队的职能,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
3.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这是军委胡主席在2007年8月1日“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暨全军英雄模范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对我军优良传统所作的精辟概括。《政工条例》把发扬好这一优良传统,列为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
4.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确保我军始终成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确保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确保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即军队思想政治建设“三个确保”的时代课题,胡主席在2008年12月军队一次重要会议上提出,并进行了精辟阐述,对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带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作出了科学回答和战略部署。
5.紧贴时代发展、紧贴使命任务、紧贴官兵实际。这是军委胡主席在2008年12月军队一次重要会议上,对改进创新政治工作的基本要求所作的精辟概括。加强政治工作,必须按照“三个紧贴”要求不断改进创新。
6.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军委胡主席在2008年12月的一次军队重要会议上概括提出,即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这五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整体,是反映我军官兵与党、人民、国家、军队的关系以及我军官兵相互间关系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观念,体现了我军优良传统、时代发展要求、官兵价值追求的统一。
7.军队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军委胡主席在2006年5月会见驻昆明部队师以上领导干部时的讲话中提出。这“四项重大教育”,是着眼于紧密结合形势任务,打牢部队完成任务、履行使命的思想基础,确保部队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广大官兵政治合格而必须进行的教育。
8.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江泽民同志于2003年9月针对我军现代化建设现状而提出的一项紧迫任务,标志着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战略目标的确立。《政工条例》把“研究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以及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中开展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规定为新形势下政治工作研究的一项重大现实课题。
9.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军委胡主席在2005年12月军队一次重要会议上,对我军军事能力建设目标所作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能力,同时包括维护海洋、太空、电磁空间安全的能力,遂行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维护国家权益、安保警戒、国际维和、国际救援等任务的能力。《政工条例》把“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规定为军队的重要目标,对于确保我军在各种复杂形势下有效应对危机、维护和平,遏制战争、打赢战争,具有重要意义。
10.联合训练。军委胡主席在2006年6月27日全军军事训练会议上提出,即根据联合作战的需要,将两个以上不同军兵种的部队组织起来共同进行的训练,是军队战役、战术训练的高级阶段,是提高军队信息化条件下联合作战能力的基本训练形式。为推进机械化条件下军事训练向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转变,《政工条例》规定必须做好联合训练中的政治工作。
11.军队软实力。军委胡主席在2006年5月20日一份文件的批示中,明确提出“如何增强我军软实力”的重大课题。军队软实力是军队整体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改变人们思想、心理的软性力量,是与武器装备、人员数量等军事硬实力相对的概念。《政工条例》把提升军队软实力作为开展军事对外宣传的目标加以明确,对于拓展政治工作新领域、做好军事对外宣传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2.政治工作的科学性。是指政治工作要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制度作保障、以科学方法来推进。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作为政治工作的理论指导,坚持以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来规范政治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行,坚持以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根本作风和方法以及“一个渗透、四个结合”的要求推进政治工作的创新发展。
13.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重要的建军治军理念。军队讲以人为本,最重要的是必须始终坚持人民军队的根本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军队自身建设来说,就是要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在军队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把推动部队建设与促进官兵全面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同时要符合军队作为武装集团的特殊性、适应遂行作战任务的要求。《政工条例》把“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官兵的全面发展”列为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十条原则之一,对于进一步提高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4.政治工作信息化建设。是指在政治工作中广泛运用现代信息科学技术,以政工信息网络为基础,深入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政治工作与信息技术有机结合,从而大大提高我军政治工作质量和效益,更好地发挥服务保证功能的动态过程和目标。
15.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是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军队党建工作,进一步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党建工作理念,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要求贯彻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要坚持按照法规制度指导和开展党建工作,在抓好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上狠下功夫;就要研究把握特点规律,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切实把新形势下军队党建工作抓得更加科学扎实、富有成效。
16.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这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这一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政工条例》规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于提高军队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优化党员素质结构、增强创新能力、锻造打赢本领,具有重要意义。
17.党务公开。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即要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以落实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政工条例》把“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列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规范落实军队党内民主建设的内容和途径具有重要作用。
18.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为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央军委在2006年1月下发的《建立健全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10年,初步建成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军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政工条例》把严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列为党的各级委员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党的各级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19.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是对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根据《中国共产党军队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规定,党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代表在党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20.干部选拔和任用机制。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 《政工条例》把“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指导和规范干部制度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21.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政工条例》以此为军队党的各级委员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加强军队党的各级委员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2.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06年2月四总部颁发的《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各级党委、机关围绕部队全面建设,组织、领导实施治理和防范职务犯罪的活动,是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23.军队人才战略工程。这是国家人才战略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8月,中央军委制定《军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规划》,提出力争经过一二十年的努力,拥有符合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要求和人才类别具体要求的“五支队伍”,即指挥军官队伍、参谋队伍、科学家队伍、技术专家队伍、士官队伍。
24.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政治工作。党在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实现党对非战争军事行动绝对领导的根本保证,是构成非战争军事行动能力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维护权益、安保警戒、国际维和、国际救援等行动中的政治工作,直接为完成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支持和精神动力。
来自:第四军医大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