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采购要素论证: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门诊专用自助机 |
主要目标: 实现相关人员自助挂号,扣费功能;发挥关键业务节点作用,有效的引流窗口患者,减轻窗口排队压力,方便患者就医,提升自助设备的使用率。在诊疗各个环节需支持各种卡类型读取识别,包括身份证,社保卡,银联卡,电子身份证,电子医保凭证等,特殊患者支持对接认证流程;支持根据需求对接第三方系统。 |
详见附件 |
18 |
2024-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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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鼓励线下报名方式参与,对于线下报名供应商,将有机会被邀请现场参与我部组织的采购需求调查活动和论证环节;
4.对于线上报名参与供应商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由于无法现场与论证专家进行沟通核实相应情况,可能会产生歧义和误解,将有可能影响意见建议的采纳;
5.参与需求调查和论证,提出的意见建议,如能提供佐证资料,将有利于意见建议被采纳。
一、有参与意向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包括:
1.供应商相关经营资质及产品注册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面含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厂家正式授权证明,须包含产品经销授权信息、培训支持、售后服务等事项内容;
4.近三年军队釆购网“军队釆购失信名单”、“政府釆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査询结果截图(提供军队釆购网三个截图),以及非“军队采购网近三年内通报处理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5.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统计表以及必要的佐证资料。
二、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并审核材料,受理期限同公示期限。
三、公示期限
自发布采购意向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29-84756082
附件:1.初步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