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信息化建设项目询价采购公开如下,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引入第三方公司对医院信息化系统的应用进行全面调研梳理(2023-JK17-F4008) |
引入第三方公司以国家主流应用评级标准(包括:电子病历四级以上、互联互通四乙以上、等级医院评审等)为基础,梳理汇总医院现有信息系统,为我院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分析,查缺补漏,规划我院信息系统建设的未来。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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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5.报价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参与采购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包括:
1.供应商相关经营资质及产品注册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面含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厂家正式授权证明,须包含产品经销授权信息、培训支持、售后服务等事项内容;
4.近三年军队釆购网“军队釆购失信名单”、“政府釆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査询结果截图(提供军队釆购网三个截图),以及非“军队采购网近三年内通报处理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5.详细报价清单(签字,盖章,日期缺一不可);
6.公告发布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及依法纳税记录;
7.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
三、材料递交方式
密封后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或邮寄(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价文件,受理期限同公示期限。
四、公示期限
自发布采购意向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牛老师
电 话:84756038/1559661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