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引入超市服务项目意向公开如下,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采购要素论证: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小吃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招标方提供场地,共设2个服务点。拟参考地方小吃城经营模式,由一家餐饮公司整体管理。中标公司对环境进行规划设计;引入档口应为“品牌”档口,由餐饮公司统一经营不得外包;餐饮公司对经营场所统一安排专职保洁人员。
三、预算及采购方式
(一)项目预算:无预算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具体需求:详见附件
四、采购意向公示期:
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7日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鼓励线下报名方式参与,对于线下报名供应商,将有机会被邀请现场参与我院组织的采购需求调查活动和论证环节;
(四)于线上报名参与供应商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由于无法现场与论证专家进行沟通核实相应情况,可能会产生歧义和误解,将有可能影响意见建议的采纳;
(五)参与需求调查和论证,提出的意见建议,如能提供佐证资料,将有利于意见建议被采纳。
(六)有参与意向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包括:
1.供应商相关经营资质及具备两家以上项目经营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面含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军队釆购网“军队釆购失信名单”、“政府釆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査询结果截图(提供军队釆购网三个截图),以及非“军队采购网近三年内通报处理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4.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书以及必要的佐证资料(技术参数、产品彩页等)。
(七)反馈意见建议注意事项
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书,需现场提供word电子版及盖章后的纸质文件。
无意见则无需提供;提出需求参数中倾向性、排他性条款及要求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的供应商;提出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我部将拒收。
六、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并审核材料,受理期限同公示期限。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李主任13809156211;张助理029-84756337
八、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邵老师029-84756064
附件:初步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