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服务患者摆渡车项目单一来源需求公示(2024-JKMTDY-JWF1001)
一、项目名称:停车场服务患者摆渡车项目(单一来源公司:西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2024-JKMTDY-JWF1001
三、公示期限: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
四、项目概况:
租赁2辆1年内车龄,车辆品牌不限(海格、比亚迪、宇通、开沃、中通等),最大载客数50人,免费接送患者前往门诊和住院病区。
1.路线拟定于纺织城地铁口——我院(含往返)。
2.服务时间:
早上6:30——晚上:19:30(夏季)
早上7:00——晚上:19:00(冬季)
15分钟一趟,全年无休,节假日正常服务。
3.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
4.车辆服务费用包括:司机工资、车辆燃料费、车辆保养费、车辆折旧费、车辆维修费。根据提供2台电车,按照每日营运12—13小时,每辆车日均行驶50趟左右,每日约100公里左右,全年无休,配备4名司机。
五、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初步参数:
详见见附件。
七、预计采购时间、预算及经费结算情况:
1.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9月
2.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
3.预算金额:50万元。
八、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如对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填写《需求整改建议函》的方式及时向我院书面提出。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29-84777935
邮箱:renliqun111@163.com
地址:西安市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