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初步参数 |
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80KW悬吊DR |
用于全身各部位立卧位DR投照。要求80KW以上悬吊无线双板DR. |
详见附件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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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移动数字化摄影机(移动DR) |
用于各部位x线DR投照。要求30KW以上无线平板DR. |
详见附件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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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压注射器 |
用于CT增强及血管造影。要求双筒高压注射器。 |
详见附件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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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血液成分分离机 |
近年随着吸附治疗发展,血液成分分离机不仅应用于治疗性血浆置换,也广泛应用在免疫吸附,双重血浆吸附DFPP以及DPMAS等的治疗。针对风湿免疫类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患者,通过外周通路连接达到高效的血浆分离,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的各类血液毒素及炎性介质的清除治疗。 |
详见附件 |
49 |
含配套耗材 |
5 |
多功能流式点阵仪 |
用于受体和配体分析等临床检测和科学研究,主要用于移植前后HLA分型、群体反应性抗体 (PRA)、供者特异性抗体(DSA)等检测 |
详见附件 |
65 |
含配套试剂 |
6 |
心电监护仪 |
插件式监护仪通过各种功能模块,可实时检测人体的心电信号、心率、血氧饱和度、血压、呼吸频率和体温,心输出量,呼末二氧化碳等重要参数,实现对各参数的监督报警。信息存储和传输 |
详见附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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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腹腔镜系统 |
应用于泌尿科腹腔镜手术、战创伤急救、探查、诊疗,适用于常规手术室、日间手术室快速准备等应用场景。 |
详见附件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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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
通过检测神经肌肉的生物电流,判断神经、肌肉所处于的功能状态。 |
详见附件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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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动态脑电记录盒 |
通过对脑电波频谱分析来明确疾病状态下脑电的变化,以提高对癫痫、晕厥、睡眠障碍等疾病的诊断率。 |
详见附件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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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视频头脉冲仪 |
用于评估半规管功能,前庭动眼反射通路的功能评估 |
详见附件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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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监护仪 |
用于监护病人的动向心电图形、呼吸、体温、血压(有创和无创)、血氧饱和度、脉率等生理参数。 |
详见附件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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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颅内压监护仪 |
该产品用于颅内压力、颅内温度和脑组织氧分压监测,还可以进行脑脊液外引流和收集,通过数据线与其他监护仪设备进行连接后,实时传输压力数值及波形,适用于脑损伤,缺血性或出血性脑病患者。 |
详见附件 |
19 |
含配套耗材 |
13 |
颅内压监护仪 |
该产品用于颅内压力、颅内温度和脑组织氧分压监测,还可以进行脑脊液外引流和收集,通过数据线与其他监护仪设备进行连接后,实时传输压力数值及波形,适用于脑损伤,缺血性或出血性脑病患者。 |
详见附件 |
16.8 |
含配套耗材 |
二、公示期限:2024年05月28日-2024年06月04日
三、资格要求:
无
四、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
供应商如有意向参加我院此项目参数论证,可在公示期内以邮件方式向我单位反馈,邮件名称以“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命名。包括以下材料:
1.填写报名信息表(详见),只提交电子版;
2.产品注册证(如无则无需提供);
3.厂家授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6.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 “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9.反馈意见按模板格式填写(详见附件)。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备注:反馈材料应当注明材料序号,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有参与意向但无意见建议时,须在材料9中意见建议栏填“无”;有参与意向并且有意见建议时,须在材料9中意见建议栏填具体意见建议。其中材料1提交电子版,材料2-8提交加盖公章扫描件,材料9需提供excel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方式:029-84778138
邮箱:shebeike-td@163.com
六、监督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人:董老师
监督电话:029-84778156
七、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