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西安市XX医院)的(采购水、电、气、暖等消耗材料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购水、电、气、暖等类消耗材料
二、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5日 至2023年11月1日
三、采购需求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参数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采购营房类消耗材料 |
医院水、电、气、暖等消耗材料物资。 |
见附件 |
119464.39 |
2023年11月 |
预算金额:1026个(件、套)品名拦标价合计,不作为物资采购金额。 |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及材料:
供应商对此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建议时,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项我单位反馈,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包括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保密责任书;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方式:029-84777977或18792711411
邮 箱:31344198@qq.com
咨询时间:(上午8:00-11:50 下午2:30-5:30)
七、监督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 督 人:董助理
监督电话:029-84778151
八、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注: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