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现将医院叉车及叉车托盘采购意向在军队采购网公示,具有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叉车及叉车托盘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某医院叉车及叉车托盘采购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叉车及叉车托盘,分为两个标段:
1、10吨叉车1台;
2、2700张叉车托盘。
三、预算金额:两个标段合计预算金额为62.1万元(标段1:27万元;标段2:35.1万元)。
四、初步技术参数:
(一)叉车及叉车托盘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参数 |
一 |
叉车 |
1 |
10吨叉车 |
1、制造商:国产知名品牌 2、动力种类:柴油 3、额定载荷:≥10000KG 4、载荷中心:≥600mm 5、驾驶方式:座驾式 6、最大提升高度:≥3000mm 7、门架全高(货叉落地,门架垂直):≤2850mm 8、自由提升高度:≥200mm 9、最小离地间隙(门架处):≥246mm 10、货叉外侧调节最大范围:≥2000mm 11、最小转弯半径外侧:≤3980mm 12、门架倾角:≥6°/12° 13、货叉尺寸:≥1220mm×175mm×80mm 14、最高行驶速度(满载):≥25 km/h 15、速度提升(满载): ≥330 mm/s 16、速度下降(满载):≥300 mm/s 17、最大牵引力(满载):≥70 KN 18、最大爬坡能力:≥23% 19、轮胎类型(前/后):充气胎 20、发动机制造厂商:国产 21、排放标准:国四 22、额定功率/转速:≥95.6 kw /2200 rpm 23、最大扭矩:≥540 Nm /1400-1650rpm 24、蓄电池:免维护蓄电池,标配 25、其他:制造商自制驱动桥/转向桥 26、质保期:整车质保1年或2000小时(以先到为准)。 27、设备制造,检验合格按照国家规范及相关制造标准执行。 28、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29、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指导或培训。 30、随机工具一套(报价中说明免费或收费),整机提货(完整的、全新的、符合制造标准的、满足技术要求的标准配置叉车)。 31、提供材料:说明书、合格证、机械电气维护手册、配建目录、保养手册等纸质文件。提供易损件清单。 32、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33、交货地点:根据招标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34、交货方式:运输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货物供应地点至交货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包装费等全部费用。 |
二 |
叉车托盘 |
1 |
注塑九角平板托盘 |
1、尺寸规格:1200mm*1000mm*140mm 2、材质:HDPE(要求纯原料) 3、平板九角 4、动载:≥1吨 5、静载:≥3吨 6、颜色:蓝色 7、其他要求:要求耐腐蚀,无刺激性气味,无有毒有害气体散出,坚固耐用。如叉车托盘载重承重符合要求可不加钢管。 8、托盘质量保证2年、2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 9、设备制造,检验合格按照国家规范及相关制造标准执行。 10、设备经供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出厂。1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12、交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发货。 13、交货地点:根据招标方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14、交货方式:运输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括从货物供应地点至交货地点所含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保险费、包装费等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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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2、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投标人或其设置的分支机构注册地须在陕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4、投标人不得为“军队采购网”( www . plap . cn )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 ccgp . gov . cn )”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投标人在近2年内受过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被取消配送资格、终止采购合同及受到甲方三次以上经济处罚的,不得参加此次所有标包招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调研讨论相关内容:
(一)有无相关事项销售经验,能否为我方提供相关保障及满足保障需求;
(二)是否有意向承接此项工作;
(三)意向方需要提供相关资质。
六、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此公示自公布之日起5天内有效,意向方可来院递交资料或发送电子文件:
递交地址:后保中心采购组
电子邮箱:372104571@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29-84717300
七、此公告并非招标通告,仅为我方落实此项工作前的一个社会相关情况调研讨论。各意向方所提供的所有内容我方承诺绝不对外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