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区陪护服务项目
二、招标内容
1、主要服务保障范围:我院医疗区广大病患的陪护服务保障。
2、招标项目:医疗社会化陪护服务保障项目。
三、项目概况
乙方按照第三方(病患)要求提供钟点或12小时、24小时陪护服务保障需求。
四、资质要求
1、服务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的相关
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且有良好的商业服务信誉。
2、服务企业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服务企业必须具备专业的陪护实力,且成立时间不得少
于3年。
4、服务企业应提供1家以上三甲医院的服务业绩合同(协议)。
五、服务要求
1、服务企业须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派出的陪护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专业上岗资格证书。
2、服务企业须具有三甲医院陪护服务有关经验
3、服务企业须承诺对军队人员及其家属、退役军人、医院
工作人员及家属、三红三老等提供优惠服务。
六、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我院所提供场地将按实地面积收取一定的场地使用管理费,每家每年10万元整。水、电费按照西安市统一收费标准收取。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服务提出意见和要求,并监督其落实整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建议及要求,乙方应该积极主动配合改进,对拒不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服务人员要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
2、如遇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释、处理。
3、乙方服务人员必须经甲方备案,方可上岗,且年龄不超过,女55周岁,男60周岁。
4、乙方每半年月末20日前将场地管理使用费、水电费上缴医院财务,如有推诿、拖欠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运营。终止合同(协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场地、项目转租或转包他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协议)扣除履约保证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或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包括但不限于撞伤、死亡、骨折)等一切事件,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合同期限
原则服务期限为3年,一年一签,每年依据相关政策及综
合考评情况(满意率达85%),经双方协商,逐年续签。
八、履约保证金
签订项目合同前需向甲方财务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
九、预算金额10万元。
十、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十一、预计采购完成时间 :2023年3月
十二、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潘东
联系方式:13572589503
QQ邮箱:810880536@QQ.C0M
十三、监督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人:董庆峰
监督电话:029-84778151
十四、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