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引进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JKMTDY-F1360
三、更正内容
现对2022年11月7日发布的《引进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中第五条(一)项申领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变更为“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
(二)原招标公告中第五条(三)项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7.最近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汇款或缴纳凭证和最近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保汇款或缴纳凭证;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9.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的网站截图;10.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网站截图;1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12.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需提供总部公司(总所)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变更为“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4.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5.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6.最近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纳税汇款或缴纳凭证和最近12个月内任意6个月缴纳社保汇款或缴纳凭证;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8.投标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的网站截图;9.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网站截图;10.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11.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需提供总部公司(总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和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四、其他内容不变。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9-84778920
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启帆、张琳卿、刘武超
电 话:029-81312836、81311536
电子邮箱:sunqifan@cntcitc.com.cn
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