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西京医院形象宣传片 |
部 |
1 |
注:投标单位须按照项目名称以单项进行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主导参与过国家、省级重大党建题材或人物访谈专题节目拍摄制作。
(四)供应商需要至少有一位具有影视专业教育背景的项目负责人全案服务本项目(需提供本科以上学历证明)。
(五)供应商不得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的处罚,并报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外包、分包、转包。
三、报名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0日(0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西安市
(三)报名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需按顺序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将以下资料复印且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时请勿装订。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3.投标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投标方近两年内医院视频拍摄制作服务案例(需提供合同);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最近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纳税汇款或缴纳凭证和最近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汇款或缴纳凭证;
7.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其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思哲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27号
电话:84775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