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污水处理站格栅清污机采购安装项目公开如下,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采购要素论证:
一、项目情况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站格栅清污机采购安装。 |
委托有资质企业采购安装污水处理用格栅清污机及附属设备。 |
9.4 |
202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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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西京医院医用物资采购活动的处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有参与意向企业递交报名材料包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企业相关经营资质。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面含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并审核材料,受理期限同公示期限。
五、公示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27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519185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