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污水处理消毒用次氯酸钠溶液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公开征集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采购要素论证:
一、项目情况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2023-2024年度污水处理消毒用次氯酸钠溶液采购。 |
采购污水处理消毒用次氯酸钠溶液约600吨,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实际过磅单用量为准。 |
63 |
20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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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具有危险化学品或次氯酸钠溶液生产或销售经营能力、具有危险品运输能力(可委托其他单位),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有参与意向企业递交报名材料包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企业相关经营资质。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面含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期内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或委托其他运输单位的有效期内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及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四)如为生产企业,提供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如为销售企业,提供企业的次氯酸钠溶液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件及所投标次氯酸钠溶液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次氯酸钠溶液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六)近三年军队釆购网“军队釆购失信名单”、“政府釆购失信名单”、 “供应商暂停名单”査询结果截图(提供军队釆购网三个截图),以及非“军
队采购网近三年内通报处理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七)采购意向公开意见建议统计表以及必要的佐证资料。
四、反馈意见建议注意事项
按附件2模板格式填写,需提供盖章后的纸质文件。
无意见则无需提供;提出需求参数中倾向性、排他性条款及要求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的供应商;提出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我单位将拒收。
五、材料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并审核材料,受理期限同公示期限。
六、公示期限
自发布采购意向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27号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1389282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