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采购资金已经落实,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采购内容公示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预算(单位:元) |
公共实验区学习边桌 |
2024-CXZXZC-021 |
38000.00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2..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
3.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范围内。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响应递交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的主要股东出资信息
6.公司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纳税及社保证明
7.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网页信誉截图
8.项目相关的产品(服务)介绍等(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提供)
9.针对项目的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递交方式
本项目报名材料需在公告期限内线下递交。(超过公告期限内递交的资料无效)
注: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且密封完好。
五、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4712807、15829920530
联系地点:陕西省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