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化学中毒蛋白检测仪
二、项目编号:2024-JK15-W1105
三、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进口”现变更为:“进口(免税)”。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五)付款及结算方式“本项目无预付货款,待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发票、货物接收单、合同等相关材料送交给需求方,需求方按照合同约定协调财务部门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具体以财务结算部门要求为准)。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现变更为:“(1)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甲方使用科室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进口代理公司办理结算手续,进口代理公司在收到甲方支付货款后10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2)合同价格结算单位为人民币。免税项目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进口代理公司由甲方指定。(3)甲方承担外贸代理费和银行手续费;(4)乙方承担设备的报关、报检、提货、仓储、运输、检疫、港杂费等费用。另外,由于进口贸易关系导致货物所加征的关税,由乙方承担。”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开标一览表中:“单价(含税)”、“金额(含税)”现变更为:“单价”、“金额”。
(四)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要求的均作同步变更,其它内容不变。
四、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www.plap.mil.cn)和《某学校校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张工
办公电话:029-86676330
移动电话:18909238752
邮 箱:shanxixm@chinapsp.cn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红旗路2206号陕西水务大厦7楼707室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毛助理/张助理
办公电话:029-84712910/029-84712904
物资集中采购室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