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项目编号:2023-JK15-F1326
三、项目概况:
遴选5家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我部采购代理全过程服务,并承担招标项目的咨询、技术服务工作。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首次合同签订1年,1年服务期满后对代理机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单位续签合同。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本项目确定5家供应商入围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六)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建立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2.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军队采购业务,专职人员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
3.党组织健全,专职人员中至少有1名3年以上党龄的党员;
4.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
5.建立军事安全保密制度,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设备用于代理军队采购业务。
(七)近三年内(截至开标)承担过招标代理服务业绩工程类一份以及物资服务类一份。业绩证明材料为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代理框架协议或单个项目的任务委托书复印件(含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西安市新城区(具体位置电话咨询)。
(三)申领要求: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原件核查后退回)。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人参加的,该项不用提供);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后附相关网页截图);
7.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第1款相关证明材料;
8.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第2款相关证明材料;
9.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第3款相关证明材料;
10.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第4款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西安地区租房合同(含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或房屋所有权证明;②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11.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第5款相关证明材料;
12.近三年内(截至开标)承担过招标代理服务业绩工程类一份以及物资服务类一份。业绩证明材料为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代理框架协议或单个项目的任务委托书复印件(含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售。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具体位置电话咨询)。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西安市新城区(具体位置电话咨询)。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校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申领文件联系人:周助理、狄助理
办公电话:029-84712907、84712909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29-8471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