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区个人医用防护用品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序 号 |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国产/进口 |
技术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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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区个人医用防护用品柜 |
国产 |
件 |
1 |
以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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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参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述标,否则视为无效。 2.报价应含有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 3.参标人可根据以下引进范围和自身情况,直接携带以下条款内容相关资质要求文件进行述标。 |
三、参标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许可证或其它相关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供应商应提供1家以上(含1家)三甲医院服务业绩合同(协议)。
4.品牌连锁或代理商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
5.乙方所售产品必须经甲方审核备案,方可经营运行。
四、参标人服务要求
1.我院所提供场地将按实地面积收取一定的场地使用管理费(依据西安市房屋租赁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取,每平方每月150元。
2.电费按乙方投入设备,机器最大耗电功率依据商业用电收费标准收取,每千瓦1.0元计算。
3.供应商在服务保障期间不得售卖与疫情个人医疗防护用品服务保障无关的产品。
4.供应商须向病患及广大工作人员提供最大优质的服务及态度,要有充分的优惠政策。所有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5.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场地、项目转租或转包。
6.合同期限:原则上服务期限为2年,首次合同签订时间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军委政策文件未明确新要求前,每年根据服务质量(满意率85%以上)逐年续签。
7.履约保证金:签订项目合同前需向甲方财务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唐都医院官网》(http://td)上发布。
六、报名联系方式
后保中心(32栋201室)报名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9日上午12:00时。
联系人:蒋潘东
电 话:13572589503
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后保中心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