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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14日 11:06    发布人:陈晓楠    联系电话:712536    发布单位:研究生院    发布范围:校内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20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整体安排,我院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5-2017年入学,按已批准的延期毕业或缓授学位时限,拟于2020年下半年申请毕业或学位的学历博士硕士研究生;2015-2017年入学的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和2016-2017年入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研究生毕业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

2、完成培养计划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开题论证和中期检查,课题研究取得初步结果;

3、专业学位研究生须通过综合考核;

4、通过毕业答辩。

(二)学历研究生申请学位条件

1、达到毕业条件;

2、发表文章达到学校规定标准;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申请学位条件外,还应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申请博士学位须通过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申请硕士学位须通过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三、学位信息确认

申请学位人员登录系统(军网:http://yjsy.fmmu.mtn/pygl/)后,应首先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参见《用户操作手册》):

(一)学位信息确认:申请人应仔细核对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正确,如存在问题,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处核实。

(二)学术成果填写: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已取得学术成果,如发表的学术文章、获得的奖项和专利等信息。录入的中文学术文章应已正式刊出,SCI/EI/SSCI外文文章可以是已接受状态,但须上传含有导师签名的接受函照片。

四、学位论文评阅和复制比检测

学位论文答辩前须组织学位论文评阅和复制比检测,所有学位论文均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双盲评阅”和“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工作说明(附件1)和复制比检测工作说明(附件2)。申请学位人员应于10月10日前登录系统提交双盲版(不得出现学校、导师及个人相关信息)和完整版学位论文。

五、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答辩资格审核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由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处负责资格审查,审核未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拟参加审核人员于10月20日-21日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档案室(行政楼二楼半A205室):

1.前置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外语合格证书(硕士需提供网上成绩打印件);

4.全国学科综合水平合格证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等学科须提供);

5.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人须了解申请人所提交论文的实际工作或曾指导其论文工作,两位推荐人中应有一位是永利yl8886官方网站相应学科的研究生导师);

6.申请人所在单位的鉴定;

7.发表的学术文章等科研成果证明

8.蓝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六、答辩前学位论文质量审查

(一)组织形式

各培养单位应在研究生按照双盲评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准备进行正式答辩前,统一对本单位拟参加答辩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格式和内容进行全面审查,要求每篇学位论文至少聘请3位校内外专家进行审查。为节约资源,建议通过电子版方式进行送审,专家按照评价指标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阅表》,明确给出是否同意其参加答辩的意见。

(二)专家资格

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人应是硕士生导师;博士学位论文评议人应是博士生导师。各培养单位应优先选择“学校学位评定分委会” 委员及“研究生督导专家组”成员担任评议人。

(三)结果认定

专家评阅意见中3份意见均为“合格”,或者2份意见为“合格”、1份意见为“不合格”的按照程序继续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有2份意见为“不合格”的取消参加此次答辩资格。

(四)其他说明

在组织正式答辩前,各培养单位需完成答辩前论文质量审查工作,上报《各单位学位论文质量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阅表》由研究生在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时同其他归档材料一并上交研究生院档案室。

七、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申请人须通过“论文评阅”“学术不端检测”“答辩前学位论文质量审查”环节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1.学位申请人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必须由学科组织预答辩:由学科聘请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3至5人组成预答辩小组,设1名预答辩秘书负责相关事务。导师应参加预答辩,但不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预答辩小组成员应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水平、工作量、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进行全面的评价,并作出申请人是否通过预答辩的结论。

2.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应在系统中录入预答辩组成人员、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科室或学科审核并给出预答辩结果。

(二)学位论文答辩

1.预答辩通过后进入正式答辩环节。申请人应登录系统填写《学位答辩书》,经导师、科室审核通过后,下载《学位答辩书》、《论文答辩表格》、《分会投票表决票》和《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审核意见表》,按要求打印装订,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采取培养单位统一集中答辩模式。①校直培养单位按学科、培养层次分组统一组织答辩;②附属医院可按照学科、培养层次分组组织集中答辩,原则上不少于3个科室(病区),学科可视情组织院间联合答辩;③交叉学科和自主设置学科由所属一级学科所在单位组织答辩;④涉及多个单位的个别学科,由授权点所在单位组织集中答辩(中药学、药学专业由药学院组织答辩,护理专业由护理学院组织答辩,第三附属医院麻醉专业由第一附属医院组织答辩,动物学专业由基础医学院组织答辩,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由军事预防医学系组织答辩)。

3.同等学力人员参加各培养单位集中答辩,不再单独组织同等学力人员集中答辩。

八、学位授予信息完善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学位申请人应登录系统,按要求完善相关学位授予信息。重点强调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上传电子版个人照片

1.照片文件名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jpg”格式命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与系统中填写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一致;

2.上传照片格式要求: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45mm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军人必须着军装,地方研究生上传照片应与教育部学信网采集学历照片一致。

(二)完善学位论文信息

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通过系统提交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

1.论文应该包括“完整”和“双盲”两个版本,均为PDF格式(生成PDF格式时,应使用office内置Adobe官方PDF转换插件,不得使用其他PDF转换器,不得在Apple电脑上进行操作)

2.论文统一按“论文题目.pdf”的方式命名,论文题目必须与系统中填写的论文题目保持一致。

(三)录入答辩决议相关信息

1.录入答辩委员会投票结果;

2.上传《学位答辩书》中“答辩委员会专家签名页”电子照片。

九、归档材料要求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学生本人向各培养单位提交归档材料,待各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各单位将所有归档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档案室。

(一)学历研究生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1套;

2.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1份;

3.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审核意见表1份;

4.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1套;

5.学位论文答辩记录1套;

6.学位答辩书2份;

7.毕业研究生登记表2份;

8.学位申请与评定书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学位论文1本(涉密论文须提交2本);

10.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1份;

11.发表论著复印件1份;

12.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承诺书1份;

13.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阅表1套。

(二)同等学力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

1.专家推荐书2份;

2.所在单位鉴定意见1份(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三)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只需提供《毕业研究生登记表》2份,其余材料不需提供。

十、时间安排

(一)10月10日前,学位申请人按要求登录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系统完成“学位信息确认”,并提交双盲版和完整版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汇总并提交《空军军医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阅汇总表》,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各1份。

(二)11月初,研究生院反馈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及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结果。

(三)11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将答辩分组情况及安排报学科学位处。

(四)11月30日前,各分会和学科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汇总报送毕业研究生名单,将毕业研究生名单及《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2份)交至学科学位处。

(五)12月15日前,各秘书单位负责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提交学位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及学位申请者全套材料。

十一、注意事项

(一)2020年下半年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均通过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系统受理,请拟申请毕业和学位授予人员尽快登录系统“学位申请”模块进行“学位信息确认”;未完成培养过程人员无法进行“学位信息确认”。

(二)只毕业不申请学位人员不参加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须由所在科室组织毕业答辩,通过后,科室汇总毕业研究生名单并报送培养单位;既毕业且申请学位研究生应按学位申请有关要求和流程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三)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周密计划和部署安排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衔接和有序开展。导师、学科和培养单位应对申请人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四)以上附件及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在校园网相关通知中下载。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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