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研究生院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桃李杯”伯乐奖评选工作,依据学校《本级表彰项目实施方案》(校政[2016]33号)文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内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每年评选5名。
二、评选条件
1.坚决听党指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支持强军改革,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师德师风优秀,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教学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坚持育人为本,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指导方法先进,指导能力强。
5.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6.注重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深受学生的尊敬和好评。
7.研究生培养质量高,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品质良好,作风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绩突出,学位论文质量高,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军队或省部级以上人才奖项;
(2)所指导的研究生为军队或省部级以上“创新群体、创新团队、教学团队”带头人;
(3)2017年以来,所指导的研究生获评国家、军队或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4)2017年以来,所指导的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不含共同作者,下同)在国外高水平SCI收录期刊发表全文论著1篇(含)以上,其中博士研究生发表全文论著单篇IF≥15,硕士研究生发表全文论著单篇IF≥10;
(5)2017年以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国际、国家、军队级竞赛中获得第一层次奖励。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2017年以来,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违反国家、军队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各类处分的;
(2)2017年以来,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
(3)2017年以来,本人发生各类教学事故或担任科室主任期间本科室发生教学事故的;
(4)2017年以来,所指导的研究生课程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
(5)2017年以来,所指导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出科考核有不合格,或临床技能综合考核不合格的;
(6)2017年以来,没有研究生被授予学位的;
(7)2017年以来,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国家或军队组织的抽查中结果为“不合格”,或在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结果为“不合格”,或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复制比超标的;
(8)2019-2020学年未承担研究生课程授课和专题讲座任务的。
9.其他不适宜参加评选的情况。
10.获得过此项奖励的人员不得重复参评。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科室同意,申请人填写《空军军医大学“桃李杯”伯乐奖申请表》(附件1),并附证明材料,报所在科室党支部。
2.支部审核:各科室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对申请人材料审议并表决,表决通过后,报各单位。
3.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对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候选人,填写《空军军医大学“桃李杯”伯乐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核、公示:研究生院按照评选条件,对各单位候选人材料复核,并组织公示。
5.纪检监察处审查:学校纪检监察处对各单位候选人进行审查。
6.评审委员会答辩评议:研究生院对公示结果、纪检监察处审查结果无异议的候选人组织公开评审。
7.学校党委批准:研究生院上报学校评审结果和表彰方案,经学校党委批准后下发通报。
四、评选结果运用
1.如“桃李杯”伯乐奖获得者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在下一年导师资格遴选中,可直接报备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2.下一年度,“桃李杯”伯乐奖获得者增加1名研究生招生计划,专业内优先调剂。
3.下一学年,“桃李杯”伯乐奖获得者研究生课时费按标准的130%发放。
五、工作要求
1.各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有效齐全证明,材料A4纸张双面打(复)印,普通胶装,封面白色,由各单位统一报研究生院1份,不接受个人提交。
2.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报送科室党支部表决表,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纸质版须签字、盖章齐全。
3.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对于不按时报送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未严格把关等情况,不予以受理。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