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学年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工作于6月15日结束,根据教学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承担教学任务的教研室须及时完成公共课程考试阅卷、成绩录入上报、课时费统计上报等工作,并尽早开展新学年课程教学准备,现将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1.课程负责人必须于7月6日前将公共课程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将成绩登记表纸质版签字、盖章(院系公章)后交至招生培养处。
2.各有关教研室(科室)根据研究生春季学期公共课程教学实际情况统计课时数,按照高级职称60元/学时,中级职称50元/学时,制定详细课时费发放计划,并统计应发课时补贴教员的保障卡卡号或西安属地建设银行卡号(请务必核准卡号,确认签字),于7月6日前将课时费发放签名单纸质版(含电子版)交各院系教务科(教学办)。
3.承担2018学年教学任务的教研室(科室)于9月3日前将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完成开课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新学年教学工作顺利实施。未按时在军网上传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的课程,将无法进入选课系统,请各教研室务必按时间节点完成有关工作。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