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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通知

2018年05月24日 09:16    发布人:李伟    联系电话:774357    发布单位:学科学位处    发布范围:校内    阅读:

基础医学院,卫勤训练基地,军事生物医学工程学系、药学系、军事医学心理学系:

为全面考察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及运行情况,持续改进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要求,现就学校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科

中药学博士、生物工程硕士、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军事硕士授权点。

二、评估目的与原则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为诊断式评估,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

三、评估内容及方案

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和规范性,包括目标与要求、基本条件、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培养成效等。各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见附件。

四、材料上报时间

接受专项评估的参评点按照专项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准备评估材料,由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处审核后提交。未按时提交参评点评估材料且未申请主动放弃的,该参评点视为评估“不合格”。

请各参评点将评估材料按下述具体时间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处(军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生物工程硕士、生物医学工程硕士5月25日前

应用心理硕士5月31日前

中药学7月5日前

五、有关要求

1.学位授予单位报送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涉密信息请按有关保密规定脱密。生物工程硕士和生物医学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评估材料上报前需在校内公示7天。

2.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评估纪律,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评估纪律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单位请按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处李伟,联系电话:774357。

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处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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