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下半年毕业及申请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从2月1日开始发放,请按以下要求领取。
一、时间安排
2月1日-2月2日(周四-周五)
每日发放时间8:30-11:30;14:30-17:30
二、发放地点
研究生院档案室(学校行政楼二楼半A205室)
三、发放要求
(一)本人领取
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发表文章原件(杂志)、领取毕业证书还需携带毕业离校清单。
(二)委托代领
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字的委托书、发表文章原件(杂志)、毕业离校清单。
(三)注意事项
领取证书请务必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发放证书。
四、其他
(一)因军队学员学历数据训练管理部正在审核中,此次只发放地方生学历证书,军队学员学历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博士学位证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三个月公示期后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如需相关证明,可前往学科学位处开具。
档案室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772337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